经查,下表中李明灿等5名同学无视校规,经常旷课,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
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六条之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以下5名同学处分。
班级 | 姓名 | 旷课节数 | 处分级别 | 原因 |
电气18-2 | 李明灿 | 13节 | 严重警告 | 2018.12.24警告处分 |
机电18-1 | 孔祥鑫 | 11节 | 警 告 | |
机电18-3 | 朱江山 | 16节 | 警 告 | |
机电18-4 | 王乐乐 | 12节 | 警 告 | |
新能源18-1 | 刘光明 | 12节 | 警 告 |
以上5名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
智能制造学院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