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18-3班朱江山、汽修17-1班勾胜伟2名同学无视校规校纪,自上次处分至今累计旷课、旷操超过20学时,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
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六条之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以上2名同学记过处分。
班级 | 旷课、旷操名单 | 旷课、旷操合计 | 处分等级 | 备注 |
机电18-3 | 朱江山 | 26 | 记过 | 2019.5.16警告处分 |
汽修17-1 | 勾胜伟 | 28 | 记过 | 2019.4.15警告处分 |
以上2名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
智能制造学院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