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厉明瑞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苏建院智能制造学发[2020]6号
经查,电气18-1班厉明瑞同学无视校规,于2020年4月24日被查到违禁物品打火机,属于违纪行为,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
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五条之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厉明瑞同学警告处分。
该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
智能制造学院
2020年4月25日
关于给予厉明瑞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苏建院智能制造学发[2020]6号
经查,电气18-1班厉明瑞同学无视校规,于2020年4月24日被查到违禁物品打火机,属于违纪行为,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
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五条之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厉明瑞同学警告处分。
该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
智能制造学院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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