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吉宇等4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苏建院智能制造学发〔2021〕1号
经查,下表中吉宇等4名同学无视校规,于2020年12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均被查夜不归宿,属于违纪行为,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
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五条之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吉宇等4名同学警告处分。
以下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班级 | 姓名 | 时间 | 原因 | 处分级别 |
机电20-6 | 吉宇 | 12月30日 | 夜不归宿 | 警告 |
机电19-6 | 陈震 | 12月31日 | 夜不归宿 | 警告 |
机电19-6 | 陈科宇 | 12月31日 | 夜不归宿 | 警告 |
智能制造学院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