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李天驰等5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苏建院智能制造学发〔2021〕10号
经查,机电20-6李天驰等5名同学无视校规,旷课旷晚自习旷早操累计达到处分学时,属于违纪行为,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
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六条之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李天驰等5名同学警告处分。
以下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班级 | 姓名 | 学时累计 | 处分级别 |
机电20-6 | 李天驰 | 44学时 | 警告 |
汽修20-1 | 王鹏 | 11学时 | 警告 |
汽修20-2 | 孙阳阳 | 39学时 | 警告 |
机电20-6 | 端云 | 12学时 | 警告 |
新能源20-1 | 朱佳一 | 51学时 | 警告 |
智能制造学院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