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苏铖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
苏建院智能制造学发〔2021〕19号
经查,2021年6月4日机电19-6班苏铖同学无视校规校纪,夜不归宿多次处分累计达到记过,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
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五条之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苏铖同学记过处分。
以上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智能制造学院
2021年6月21日
关于给予苏铖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
苏建院智能制造学发〔2021〕19号
经查,2021年6月4日机电19-6班苏铖同学无视校规校纪,夜不归宿多次处分累计达到记过,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
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五条之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苏铖同学记过处分。
以上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智能制造学院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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