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岳霄霄等1名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
苏建院智能制造学发〔2021〕24号
经查,机电19-6岳霄霄等1名同学无视校规,旷课累计达到处分学时,属于违纪行为,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
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六条之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岳霄霄等1名同学记过处分。
以下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班级 | 姓名 | 学时累计 | 处分级别 |
机电19-6 | 岳霄霄 | 12 | 给予记过处分 |
机控20-1 | 任启文 | 15 | 给予记过处分 |
智能制造学院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