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范鲲鹏等7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苏建院智能制造学发〔2022〕05号
因范鲲鹏等7名同学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青年大学习),经过班主任,团支书多次劝告、提醒,仍然不参加政治学习,在班级群体中造成不良影响。
为严肃校纪校规,警示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学生素质综合评定办法第三条规定、《基层团务工作手册》团员的奖励与处分、《智能制造学院共青团青年大学习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机电19-1范鲲鹏、机电19-1李德天、电气19-1孙小禹、电气19-1刘福星、新能源19-1代志伟、电气19-1神瑞邦、机电19-1姜皓文等7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以下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智能制造学院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