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智能制造学发〔2023〕10号
关于给予田强强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经查,机制21-3田强强无故旷课累计已达到了18节,属于违纪行为,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
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六条之相关规定,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因该学生有处分未解除,决定给予田强强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智能制造学院
2023年4月24日
院智能制造学发〔2023〕10号
关于给予田强强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经查,机制21-3田强强无故旷课累计已达到了18节,属于违纪行为,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
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六条之相关规定,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因该学生有处分未解除,决定给予田强强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智能制造学院
2023年4月24日
Copyright © 1998-2020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智能制造学院版权所有 苏ICP备10010028号-3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政编码:221116 联系我们:0516-83996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