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阿拉帕提·赛买提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经查,机制21-1班阿拉帕提·赛买提同学无视校规,于2023年5月12日无正当理由在宿舍夜间关门后迟归,属于违纪行为,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
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五条之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阿拉帕提·赛买提警告处分。
以上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智能制造学院
2023年5月16日
关于给予阿拉帕提·赛买提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经查,机制21-1班阿拉帕提·赛买提同学无视校规,于2023年5月12日无正当理由在宿舍夜间关门后迟归,属于违纪行为,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
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五条之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阿拉帕提·赛买提警告处分。
以上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智能制造学院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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