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届因成绩不及格而未毕业(结业)的学生课程重修的补充规定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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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 行)的规定,为保证历届结业学生按时进行课程重修,特制定此补充规定。 
1、课程重修申请 
  对历届因成绩不及格(学分未达标)的未拿到毕业证(结业)学生课程重修,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教务处提出重修申请,限报4门以内重修课程(不包括公选课、体育、实验课)。
重修课报名:请学生登录教务网,登录学生只需输入你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和验证码,即可登录重修报名。报名网址:http://jwc.xzcat.edu.cn/xscx/byslogin.asp
2、课程重修考试时间 
  报名及考试时间:3月1至30日报名在5月10日至20日考试,或9月1至30日报名在11月10日至20日回校参加重修统一考试,每年安排2次过时不候,未报的不准参加重修考试。
  报名后请与课程所在院系或任课教师联系重修事宜,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教务处网页通知,请学生随时关注。 
3、毕业证发放 
  重修考试及格并符合毕业的学生,在江苏省统一安排的办证时间内,教务处补办其毕业证,办完后通知学生领取,结业学生凭结业证换取毕业证,换证一般在每年6月底(如省有临时规定可在12月底)。 
4、结业学生重修时间限制 
  结业学生要在离校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重修考试:3年制结业生要在6年内(包括在校学习时间),2年制结业生要在4年内(包括在校学习时间),服兵役的在退伍后的两年内,完成所有未及格课程的重修学习和考核,超过要求时间未重修或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则永久结业。 
5、其它要求
  按《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 行)的规定执行, 结业学生要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经常浏览教务处网页,按时回校参加考试,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课程重修,按要求时间报名和考试。 
  咨 询 电 话:0516-83889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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