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字[2014] 10号关于新生入学教育期间旷课学生的处理决定
发布人: 智能制造学院
发布时间: 20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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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字[2014] 10号

蔡钰鹏,男,18岁, 江苏海安人,模具14-1 班学生。

陈成,男,18岁, 江苏海安人,模具14-1 班学生。 

陈凯 ,男,18岁,江苏海安人,模具14-1 班学生。

陈星 ,男,19岁,江苏射阳人,模具14-1 班学生。

程子龙 ,男,18岁,江苏宿迁人,模具14-1 班学生。

黄子强,男,18岁,江苏射阳人,模具14-1 班学生。

李凯, 男,18岁,江苏丰县人,模具14-1 班学生。 

李裕恒, 男,19岁,江苏丰县人,模具14-1 班学生。 

李振盖, 男,19岁,江苏丰县人,模具14-1 班学生。 

李镇宏, 男,19岁,江苏新沂人,模具14-1 班学生。

孙聪聪, 男,19岁,江苏丰县人,模具14-1 班学生。

孙海晶, 男,19岁,江苏宝应人,模具14-1 班学生。

孙雨舟, 男,19岁,江苏六合人,模具14-1 班学生。

邢国锋,男,19岁,江苏睢宁人,模具14-1 班学生。

邢为强 ,男,19岁,江苏丰县人,模具14-1 班学生。

赵钰 ,男,19岁,江苏丹阳人,模具14-1 班学生。

周强生,男,19岁,江苏海安人,模具14-1 班学生。

成伟伟,男,19 岁 ,山西吕梁人,机电14-1班学生。 

韩佳奇,男,19 岁 ,内蒙古赤峰人,机电14-1班学生。 

 赵晋鹏,男,19 岁 ,山西省晋城人,机电14-1班学生。 

在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新生入学教育期间,以上同学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擅自旷课离校。事情发生后,经过辅导员的批评教育,以上同学能够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态度端正。现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六条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蔡钰鹏、陈成、陈凯 、陈星、程子龙、黄子强、李凯、李裕恒、李振盖、李镇宏、孙聪聪、孙海晶、孙雨舟、邢国锋、邢为强 、赵钰 、周强生、成伟伟、韩佳奇、赵晋鹏二十名同学全院通报批评。


                                                        机电工程学院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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