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字[2016]2号关于给予吕宏亮、梁力尹两名同学违纪处分的决定
发布人: 吴文辉
发布时间: 2016-03-30
浏览次数: 549

 

关于给予吕宏亮、梁力尹两名同学违纪处分的决定

院学字[2016]2

 

吕宏亮,男,江苏睢宁人,机制15-1班学生。

梁力尹,男,江苏沛县人,模具15-1班学生。

吕宏亮平时表现较差,经常不参加班级集体教学活动,本学期开学至今吕宏亮同学旷课累计达到48学时。梁力尹同学多次违反校规校纪,不顾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的劝导,公然旷课达11学时。

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吕宏亮记过处分、梁力尹同学警告处分。

吕宏亮、梁力尹两名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

Copyright © 1998-2020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智能制造学院版权所有    苏ICP备10010028号-3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政编码:221116    联系我们:0516-83996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