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三批项目化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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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教学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为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高项目化课程改革实效,在学校实施第一、二批项目化课程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现开展第三批项目化课程建设工作,申报及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适合项目化改革的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且2018至2020年期间须至少在2个不同年级的班级进行教学实施试点。

2. 已列入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省级及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和校级项目化课程的不允许申报本次项目化课程建设。

二、申报程序

1. 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团队成员填写《项目化课程整体教学设计》(附件1)和《项目化课程单元教学设计》(附件2),并按序装订成一册。

2.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填写《第三批项目化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

3.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报学校审批后,公布第三批项目化课程建设名单。

三、建设管理

1. 项目化课程建设工作实行课程负责人责任制,课程团队是建设和落实试点的主体。项目化课程建设和教学实施试点过程中,课程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团队成员,根据教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修订教学设计,并严格按照改进后的课程整体教学设计和单元教学设计实施教学,认真落实试点班级的项目化课程辅导工作。

2. 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项目化课程建设和实施试点的管理工作,采取随堂听课、听取汇报和检查资料等方式有计划地跟踪、监督和评价各项目化课程试点进展情况,并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确保课程建设团队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化课程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四、经费资助

1. 通过批准立项的第三批项目化课程列入学校教学建设项目,给予1.5万元经费资助课程建设与实施,其中0.5万元用于启动建设经费,于学校公布第三批项目化课程建设名单后即下拨,其余1万元用于资助项目化课程建设实施过程的经费,于第三批项目化课程建设组织验收并通过后下拨。

2. 省、校级品牌专业和高水平骨干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资助经费由所属专业列支项目化课程专项经费支持建设和实施。

3. 项目化课程建设经费管理实行课程负责人责任制。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和报销程序按照《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苏建院发〔2013〕21号)文件执行。

五、申报时间

2018年5月8日前,各二级学院将附件1、2、3纸质稿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稿按课程压缩(以“课程名称 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jsjzijyk@163.com。

                                                            

附件:1.项目化课程整体教学设计

2. 项目化课程单元教学设计

3. 第三批项目化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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