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智能制造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智能制造学院
发布时间: 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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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党字〔20204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智能制造学院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不断推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同时积极落实第三十六个教师节学校关于20192020学年度在职在岗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通知相关精神,现将智能制造学院相关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于202093日上午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第三十六个教师节先进个人评选工作,会议决定成立由党总支书记牵头,行政及工会领导参加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评选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盛贤 仇文宁

副组长:王凤清 付  红

成  员:王连洪 黄继战 吴振芳 戴珊珊

二、先进荣誉称号

1.优秀教师;

2.优秀教育工作者(含优秀辅导员、优秀教学秘书);

3.优秀班主任。

三、先进个人指标数量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分别按各党总支所辖在册教职工人数6%(四舍五入)的比例进行评选,学院分配名额3人;优秀班主任按全校班主任(兼职辅导员)人数6%(四舍五入)的比例进行评选,学院分配名额1人。

四、评选步骤及要求

1.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在广泛宣传、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根据苏建院委发〔202027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评选要求,依照民主测评、结合实际的原则,由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2.优秀班主任:在参照班主任量化考核结果的基础上,结合相关职能部门评价意见,按照民主测评、结合实际的原则,由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3.优秀辅导员和优秀教学秘书由学工部和教务处按有关要求进行评选。

4.优秀教师在本单位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排名前50%的教师中评定,优秀教育工作者机关工作作风评议良好以上。

           

            智能制造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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